《关于落实〈政府工作报告〉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》,生态部负责11项
2018-04-14
国务院4月12日发布了《关于落实〈政府工作报告〉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》,明确了包括健全生态文明体制、推进污染预防取得更大成效等在内的57项重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。
57项重点工作中,明确涉及生态环境部的有11项。其中,除了前述两项重点工作,还包括继续破除无效供给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、加大精准脱贫力度、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、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、创新信访工作方式等。明确涉及大气污染预防的有健全生态文明体制、推进污染预防取得更大成效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。
对于健全生态文明体制,《意见》明确提出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等14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。这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,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,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,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,完善生态补偿机制,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。
污染预防是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,《意见》在这一方面做出了重点部署,明确提出要推进污染预防取得更大成效。
《意见》明确,这方面的工作由15个部门具体负责,具体包括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等。
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,生态环境部将承担其中11项工作,需要在污染预防攻坚战中获得成效,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%以上,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