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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即将开展六大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,哪些问题需重点关注?

2023-05-26

2021年,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意见》,其中提出,每年发布年度专项执法行动计划,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和规模。今年,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新颁布的《噪声法》《机动车污染预防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涉水、气、固废、土壤等新标准,形成2023年年度《专项执法行动计划》。
据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、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介绍,《专项执法行动计划》重点任务共6个:

1一是围绕2023年环境质量目标,重点检查94个国控、104个省控站点,大气环境质量数据异常区域,排放高值区域;210个国考、655个省考断面附近河流支流,以及涉水、涉气、固废、土壤重点排放单位。
2二是重点检查群众重复反映的噪声、异味、散堆垃圾等问题,以及中央、省级环保督察重点件和长江警示片涉及的问题,还包括生态环境部、省委省政府、省厅交办件和挂牌督办件涉及的问题。
3三是结合《江苏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》和省厅重点工作,加强执法、环评、监测联动监管,完善环评许可执法清单,推动行业企业转型升级,依法实施清洁生产,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推动工业园区(集中区)污染物排放限值管理,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。统筹推进入河(湖)排污口排查整治,深入开展太湖环境综合治理,全力做好太湖安全度夏。
4四是联合多部门,分领域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,坚决遏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,保障生态环境监管数据“真、准、全”。重点检查环评文件编制、项目设施验收、环境检验检测、碳排放报告编制、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。
5五是全力压降污染预防设施违法问题高发态势,有效提升环境治理设施本质环保、本质安全水平,坚决守牢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底线。重点检查脱硫脱硝、挥发性有机物回收、污水处理、粉尘治理、蓄热式焚烧炉五类重点环境治理设施,重点监管全省较大等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。
6六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印发的《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》,开展“绿盾”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,加大对矿山、自然保护区、饮用水源地、沿海湿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力度,实施海洋执法周行动,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。重点检查沿海城市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、自然保护地、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。

一是主题鲜明,6个执法行动主题更加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“急、难、愁、盼”,更加注重行动的整体性、协同性、主动性;
二是内容丰富,结合年度重点工作,围绕减污降碳源头治理、清洁生产、限制限量管理、“绿盾”等核心要点,聚焦异味、噪声、散堆垃圾、散排污水等群众密切关注问题,结合新修订法律法规,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;
三是措施管用,强化一证式执法、非现场执法、联合执法,加强执法、环评、监测等部门联动,坚持宽严相济,实施差异监管,强化警醒震慑,深入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,做好助企纾困,优化法治环境,充分发挥执法工作的保障和推动作用。“目前江苏全省有2.9万家污染源安装了自动监测监控设施,建成2200多个标准空气、水质自动站,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已投入使用,一批先进无人机、走航车以及近岸海域监测船先后列装,拥有全国密度高、较为完整的‘天空地’一体化监测监控网络。”崔恒武说。
据悉,制定《专项执法行动计划》是江苏深入打好污染预防攻坚战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,对统筹年度执法任务,协调全省执法力量,优化法治环境,切实增加执法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。